自然資源資產清查—涉林部分
發布時間:
2021-05-28
自然資源資產清查—涉林部分
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是推進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以推動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和有償使用為著力點,以建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框架體系為導向,穩妥夯實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開展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和海洋等六類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初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家底,為加強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提供有效支撐,切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為進一步驗證和優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以下簡稱“資產清查” )技術路徑與方法, 建立資產清查價格體系, 健全工作組織方式和協調機制,自然資源部決定開展資產清查第二批試點工作。
資產清查--草原資源資產清查
以2020年度全匡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中國有草地圖斑為 基礎, 疊加草原調查監測成果數據, 獲得全民所有草原資源 資產數量、質量、 權屬、分布、用途等實物屬性信息,包括:行政區、 空間位置、 地類、 面積、質量等級、資源狀況、 保護情況等。基于自然、 經濟、 社會條件基本一致的原則, 劃分均質區域;以縣為單位進行樣點調查, 收集整理樣本縣草 地和于草交易價格、 畜產品價格及相關成本等資料;按照草 地資產清查價格內涵, 通過草地流轉價修正法、 收益還原法計算匡家級草地均質區域平均價格;根據均質區域內部差 異, 建立省級草地資產清查價格修正體系, 確定資產清查價格,估算經濟價值。
資產清查--草原資源資產清查
以2020年度全匡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中國有草地圖斑為 基礎, 疊加草原調查監測成果數據, 獲得全民所有草原資源 資產數量、質量、 權屬、分布、用途等實物屬性信息,包括:行政區、 空間位置、 地類、 面積、質量等級、資源狀況、 保護情況等。基于自然、 經濟、 社會條件基本一致的原則, 劃分均質區域;以縣為單位進行樣點調查, 收集整理樣本縣草 地和于草交易價格、 畜產品價格及相關成本等資料;按照草 地資產清查價格內涵, 通過草地流轉價修正法、 收益還原法計算匡家級草地均質區域平均價格;根據均質區域內部差 異, 建立省級草地資產清查價格修正體系, 確定資產清查價格,估算經濟價值。
資產清查--濕地資源資產清查
以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成果中國有濕地圖斑為基礎,疊加濕地調查監測成果數據,獲得國有濕地資源資產 屬性信息,包括:權屬、空間位置、濕地類型、所屬流域、 土壤類型、受威脅情況、保護及利用情況等。試點地區可根 據實際情況探索濕地經濟價值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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